1月30日凌晨4时10分许,上海浦东潍坊路140弄8号301室徐德英发现74岁的老伴应震鑫呼吸困难,急忙拨打“120”急救电话。经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医生初步诊断,病人被痰堵住了呼吸道,但因没带吸痰器,只好为病人做心电图、血糖等一系列检查。
家属希望赶快抬病人上车送医院。可救护人员却提出:找家中小辈或找邻居,原因是他们抬不了。孩子们均住在别处,刚刚搬来又不熟悉邻居,也实在不好意思去半夜敲门。徐德英老人一筹莫展之际,救护人员提示老人说:打“110”叫警察来。
没几分钟,浦东潍坊警署民警王文捷带着2名社保队员赶来了,应震鑫老人于4时55分被急送到浦东仁济东院。但终因病情较重,到中午去世。
打了“120”,却不能实现紧急将病人送到医院救治的目的,上海医疗急救中心在“谁抬病人上救护车”的问题上,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呢?
在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办公室,王凯平副主任再三肯定急救中心明文规定一线人员必须“抬抱”病人。问题是,目前在全市担任值班救护任务的30辆救护车,车上配备的只是一名有救护知识的司机和一名医护人员,而要将病人稳妥地用担架抬上救护车,普通担架需要2至4人,软担架需要3至6人,况且还得腾出手来携带药箱、心电图仪、氧气袋等救护用品,光靠救护人员,根本不可能将病人送上救护车。
据介绍,目前上海市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独生子女社会的发展,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病人家中一时没有子女陪伴。长此以往,就会有更多的人叫不到救护车,又找不到抬担架的帮手。
病家发出呼吁:作为一个现代化大都市,上海在提高救护人员素质的同时,能不能设法在救护车上添一名护工呢?
(《文汇报》2001.2.28)